小区内广告收益归谁所有?
【案例】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经常会出现通道、电梯张贴广告、媒体播放器的情况,通常由物业公司收取商家的广告费,但这些广告费收入并没有公示,小区物业公司也没有交予小区业主委员会,此种情况比比皆是,那么这些收益是归谁呢?物业公司可以任意使用这些收益吗?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了,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只能获得合理成本。物业公司需要向业主支付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广告收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