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怎么分割?

2023-05-23 13:09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怎么分割?

【案例】

张某和李某为结婚,共同按揭购房,张某为购房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李某负担了该房的全部装饰装修费用。房屋登记至两人名下。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李某要求分割房产,张某称该房是其支付了房款,不同意分割,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为了结婚或同居而购置房产,一方出资,为了不产生矛盾而登记在两人名下,在恋爱关系破裂时,为分割房产产生纠纷。而我国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证上登记有男女双方的名字,则双方在该房屋所有权上就是共有关系。虽然没有结婚,但作为析产分割有法可依,通常会考虑对购房的贡献大小确认各自份额比例进行分割,确定房屋所有权归一方,并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